来源: 点击次数:1055发布时间:2023-01-11
各市州、直管市水产技术推广站(中心):
为掌握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、建设和推广工作情况,协助做好渔业系统相关统计工作,根据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统计工作的函》(农渔技便体函〔2022〕130号)文件要求(见附件),现就2022年度湖北省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落实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统计工作是推进和完善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,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总站《通知》要求,加强工作组织落实,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报送。
二、认真统计编报。按照统计报表(表1-5)及填报说明,做好本辖区内相关数据的统计和网上填报工作,全面如实登记推广机构获得的技术成果、新品种和获奖情况(表5-1、2、3),对相较上一年度超过5%以上变化指标进行原因说明。
三、按时报送。各地统计数据(含县、乡镇)和年度体系分析报告以市州、直管市为单位直接在 “智能渔技”综合信息服务平台(https://znyj.nftec.agri.cn)进行网上填报,同时从报送系统中导出纸质材料一份,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。网上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。
联系人:湖北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刘骏恂
联系电话:135450808531,E-mail:524561450@qq.com
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235号
系统技术支持: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田志鹏,联系电话: 17612935661
附件:《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统计工作的函》农渔技便体函〔2022〕130号.pdf
湖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
2022年12月28日